为规范我公司网文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企业自审工作,明确我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根据《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自即日起成立独立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内容审查委员会,委员包括开发小组的董事长或主策划、客服部主管以及市场运营部总监。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委员会的召集和日常运作事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规范相关产品内容;在版本验收环节对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在产品运营过程中随时检查各种营销素材、营销活动及其他内容是否有不适当的内容出现。并且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发生,委员会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查处惩戒。
委员会每周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就公司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当中的内容来源、表现方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讨论,每周在公司内公布违规内容自查结果,如没有违规内容则不公布。委员会委员有义务将最近工作过程中所开发的内容对其他委员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质询。客服部经理将针对游戏测试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可能涉及违规的内容进行通告,并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法规,由委员会召集定期对内部人员进行有关法规的讲解和培训,并进行考试。覆盖对象主要是产品策划、美术及各部门负责人。
培训不定期举行,主要是针对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新近升职上任的管理人员所进行。培训基本内容包括《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关学习材料。
网络文章及产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明确建立审核部门,岗位设置具体人员配备。
我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规定,建立自审管理制度,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由2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字。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平台)运行的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发现违规内容的要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内容审核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重大问题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